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凤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11-27 09:17
打印 【字体: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满如无相关问题反映,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项目名称:瀚城景苑3-2区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中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1127日起至20241227日止

联系电话:0459-6244562

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1号龙凤区政府

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