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凤要闻 > 通知公告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 区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 2026-07-28 11:13
打印 【字体:

按照《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龙凤区高质量开展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民主择优、逐级审核,推荐大庆市博物馆、龙凤区龙政街道锦绣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庆石化第一小学等3个集体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刘万才、马宪彪、孙凤磊、索杰华等4名同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728——83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317:00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系电话:0459-6243500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

  邮政编码:163711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

  20267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