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凤镇、各街道办事处、区辖、区属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021年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定并发布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单位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建立更加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
2022年11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机制。龙凤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具体工作任务,并将推进情况报区政府办722室,联系人:黄硕,电话:6243676。同时,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相关制度。(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
(二)突出重点领域,编制公开目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详见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涉企政务信息”板块),按照责任单位负责原则,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同时,要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三)梳理公开事项,建立目录体系。龙凤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定并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单位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集中发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龙凤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0日前)
(四)探索公开途径,丰富公开方式。龙凤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要加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与维护,并增设“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栏目。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流程,并按照程序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五)强化指导建设,向社区延伸。龙凤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居民(村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建立、规范居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社区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等,重点公开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区政府办负责指导、协调具体工作开展。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做好考核评估。区政府办将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办,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整体水平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