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巡察工作

巡察公告(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 区委第四巡察组 发布时间: 2024-09-14 17:56
打印 【字体: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委第巡察组从202491420241021龙凤区教育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龙凤区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受理截止于20241018日。

接访地址:大庆市龙凤区政府228办公室

信访联系电话:19804594911上午8:3011:30,下午13:30时至17:00

寄信地址:大庆市龙凤区政府228办公室

邮政编码163711

特此公告。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

20249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