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24年11月11日开始,对东方学校开展为期30天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东方学校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接待截止于2024年12月10日。
接访地址:东方学校教学楼5403B室
举报电话:19804595011,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电子信箱:19804595011@163.com
寄信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203号纪委办公楼205室,邮政编码163711。
特此公告。

调查问卷(教师) 调查问卷(学生及家长)
欢迎大家扫码反映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做到绝对保密。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