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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大庆市第四十三中学)

信息来源: 中共龙凤区委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 2024-11-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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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41111日开始,对大庆市第四十三中学党支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大庆市第四十三中学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接待截止于2024127日。

接访地址:大庆市第四十三中学菁华楼四楼信访接待办公室

信访联系电话:19804595400,每天上午830分至11

30分,下午1330分至17时。

寄信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203号转龙凤区委巡察办收,邮政编码163000

特此公告。

中共龙凤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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