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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03-3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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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案件处理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仲裁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二、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本人手写或他人代写需本人签名按手印);

2.纸质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录音或录像证据需刻成光盘提供一式2份);

3.《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一份(如:营业执照,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的,可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打印);

6.《授权委托书》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并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关系的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内容均需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切勿涂改,可携带打印空表到办公地点现场填写。

2.申请表应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所填写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仲裁咨询电话:0459-62438360459-6243809

办公地点: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楼320

附件:附件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模板)

      附件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龙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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