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激发服务业消费市场活力,决定于近期开展大庆市龙凤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消费券活动。现动员区内符合条件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踊跃参与,共同营造“政府搭台、企业得惠”的良好消费环境。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放营利性服务业消费券,鼓励全国需求企业采购大庆市龙凤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相关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优化供给结构,进一步推动龙凤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参与报名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15:00(以邮箱接受时间为准)。
三、参与报名条件
1. 在龙凤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营利性服务业的经营主体。
2. 具备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的能力。
3. 具备与提供服务相匹配的人员、场所、服务网络、技术力量,能够按合同期限交付相应服务成果。服务产品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服务。
4.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具备独立规范的支付结算、进销存管理机制。
5. 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及时准确报送合同完成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试点区域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6.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请有意愿参加活动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电子版邮件标题:企业名称+企业消费券,文件压缩打包发送。)
报名邮箱:lfjjj@163.com,联系人:滕燕
联系电话:0459-6243190,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区政府6楼655室
附 件:
报名表
大庆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