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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6-06-1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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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已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满如无相关问题反映,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大庆百万吨/年食品智慧供应链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玖城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大庆市广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610日至2026710

联系电话0459-6244562

    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龙凤区政府331

                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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