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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龙凤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政发〔2026〕1号
  • 2026-01-08 10:46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龙凤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08 来源: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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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辖、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庆市龙凤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

202618      

大庆市龙凤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依法落实各方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流失,实现零辍学,全区控辍保学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龙凤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

  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

  员: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监局、区卫健局、区残联、龙凤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具体协调、日常督导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工作职责

履行主管部门责任。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和动态监测;指导学校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健全学生帮扶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牵头做好宣传、劝返和复学安置工作。

(二)区民政局工作职责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认定与保障工作,协同开展教育引导。

(三)区市监局工作职责

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

(四)区卫健局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医学鉴定和康复指导;配合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与卫生服务保障。

(五)区残联工作职责

负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信息摸排与共享;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评估、分类安置和送教上门工作。

(六)龙凤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台账,牵头组织社区(村)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监测、入户劝返和针对性帮扶。

(七)辖区各公安分局工作职责

协助提供适龄人口户籍信息;依法查处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协助查找失联辍学学生。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学生考勤、缺勤跟踪、家访报告制度;健全学习困难、家庭困难学生帮扶体系;规范学籍管理;与教师签订责任书,防止因校因师原因导致学生辍学。

四、工作措施

(一)联控联保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形势,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动态监测

构建区、镇(街道)、学校三级监测网络。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实现数据比对和动态预警。重点关注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等重点群体。

(三)劝返帮扶

    区教育局依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动态监测数据和国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测平台定期推送数据,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对重点对象定期走访,及时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依法及时下达《劝返复学通知书》。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并配合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若无法联系上学生,学校应同步提请辖区公安分局协助查找。找到学生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对经多次劝导无效的,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发放书面提醒,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已经复学的学生,要坚持一生一案,由区教育局牵头,(镇)街道、残联、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综合运用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资助、送教上门等方式精准帮扶。

(四)督导考核

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及学校的年度考核和督导评估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约谈。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惠民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条件保障

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吸引力。足额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减轻家庭就学负担。

(三)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针对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帮扶制度。

本方案自2026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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