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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凤区审计局
  • 2022-08-19 16:13

龙凤区审计局

日期:2022-08-19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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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部门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龙凤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庆市龙凤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四条 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

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下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组织开展全区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

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领导班子成员

 名:孙洪丽

 务: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工作、纪检工作、区本级财政及财政预算执行等工作。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6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30910

 名:李文波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业务工作,协助局长抓办公室工作。分管经责组,计算机辅助审计组。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0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3289

 名:赵微微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国家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信息和党建工作。协管区本级财政及财政预算执行。分管财政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21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5018

 名:张旭东

 务: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分管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审计复核审理工作、省市统一组织的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审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纪检工作。分管审理组和政府投资审计组。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9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3289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教育、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区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8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3306

(二)综合审计岗

组织审计区本级及区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组织跟踪审计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组织对区委管理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4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3329

(三)法规审理岗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9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3289

(四)电子数据审计岗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办公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 319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9-6243289

办公地点: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联系方式:0459-6310818

联 系 人:王俊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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