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卫生健康局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承担全 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调研等工作。
(二)人事办。落实上级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能力考试。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三)财务办。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组织实施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乙类大型设备分级管理工作。
(四)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办。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级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工作。
(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健康大庆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六)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交流,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医政与药政办。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执行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和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及援外等外事工作。
(八)医疗应急办。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区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区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医疗安全、医疗监督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
(九)基层卫生健康办。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十)安全生产与信息化办。监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及风险隐患治理。督办重大风险隐患整改。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统筹安全与发展,规划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十一)科技教育办。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卫生健康技术人员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相关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科学普及等活动。
(十二)妇幼健康办。落实国家、省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办。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信息统计、分析及专题调查,负责计划生育信息与公共服务资源衔接和共享。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推进托育服务工作。
(十四)中医办。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和执行各类中医医疗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科研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推广应用、继续医学教育和中医药师承教育。组织协调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
(十五)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办。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和免疫规划、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区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工作。负责全区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管理区内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
(十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办。指导全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审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预警计划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负责传染病疫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承担全区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七)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指导区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党员队伍管理,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共青团、统战、双拥等工作。负责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各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发布、12345热线、问政和舆情应对工作。承担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王书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和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办、人事办。
陈井华,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医疗应急行政审批、中医工作。分管基层卫生健康办、医疗应急行政审批办、中医办。
李 霞,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委党群、局党支部、党委办、双拥、信访、问政、12345热线、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妇幼健康、扫黑、反恐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办、妇幼健康办、计生协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王佳鑫,党委委员、副局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负责办公室、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安全生产、医政与药政、工程项目和采购、科技教育与宣传、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综合监督与职业卫生(爱国卫生)、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区职工体检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安全生产办、医政与药政办、科技教育与宣传办、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办、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办、综合监督与职业卫生办(爱卫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李遵萍,党委委员、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协助李霞副局长分管党委党群、局党支部、党委办公室、扫黑除恶、反恐、双拥工作。
办公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杨静 电话:0459-6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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