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责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二)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组织协调、指挥指导、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
(三)负责拟定全区城市管理行业(综合执法、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市容环卫、数字城管、照明亮化、景观河湖以及露天市场等)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制定年度新建、扩建、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指导全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挥、督办工作。
(五)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建设及养护工作。
(六)负责行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道路桥梁、数字城管、供水排水、供热、照明亮化、景观河湖以及露天市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权力。
(七)负责权限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相关事项许可,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和树木砍伐赔偿费的行政征收工作。
(八)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销售食品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未经当事人同意向住宅、交通工具和个人散发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一)负责集中行使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二)承接市交通局权限内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市内非跨县区的审批);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的职责。
(十三)负责对全区露天市场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十四)负责对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服务。
(十五)负责权限内停车场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承接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供水排水相关管理职责。
二、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年度预算、资金计划、财务决算、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工考勤、工资套改核定、职称聘任、人员调配、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年度计划。
(二)法治建设岗。指导监督城市管理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岗。负责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运行、维修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行使市政行业的行政权力;负责权限内停车场建设管理等工作。
(四)公用事业管理岗。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供水排水能力建设、设施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露天市场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行使行业的行政权力。
(五)市容监督管理岗。负责指导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监督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行使行业的行政权力。
(六)行政审批岗。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拟定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组织行政权责等清单的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
(七)城市管理监督岗。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考评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领导班子信息
李忠剑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崔立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供热、绿化(河湖水面、公园广场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安全工作。分管供热办、绿化办。
王 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给水、排水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兼任城管局新闻发言人。牵头负责全局工程建设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分管给排水办。
彭启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大庆石化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公共资源管理部主任,协助局长负责联系石化公司协调相关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何昌彬 局党组成员、卫生中心主任,负责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孙大明 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共享单车、大庆东站、河湖执法等监察大队全面工作。牵头城市嘉年华、校园安全等工作。
王 亮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建和办公室工作。
关福成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保洁和后勤保障工作。
刘 明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政维修养护、城市排水(防汛)和龙钰物业公司管理工作。
刘迎冬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协助何昌彬同志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绿化养护、公园广场及人工湖工作。
刘殿波 城管执法大队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负责执法大队党支部党建工作、全局环境卫生等工作。牵头全区门前三包、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分类工作。分管环卫办。
杨志强 执法大队副队长,负责违章建筑治理等工作。牵头全局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
王家成 执法大队副队长,负责市容管理、广告牌匾、露天市场等工作。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校园安全。
张英辉 副科级干部,协助李忠剑同志负责市政、亮化工作。牵头僵尸车治理、交通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分管市政办。
崔艳妮 副科级干部,协助李忠剑同志负责信访、法制、营商、行政许可等工作。牵头水电气专班、营商环境专班工作。分管信访办、法制(营商)办。
李洪军 四级调研员,协助李忠剑同志负责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王晓升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协助何昌彬同志负责全面监督、检查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线工作人员的在岗状态和作业质量。
办公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二路28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6242440
联 系 人: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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