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要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作为一名基层财政部门负责人,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用法治思想引领财政工作。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对财政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到重大事项决策、政策项目执行,将法治思想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结合实际谋划提出务实管用措施,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有效落实。
二是依法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一系列财政法律法规制度,推动预算、会计、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制度实施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区本级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对可统筹的资金、可暂缓实施或逾期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精准清理收回,统筹用于全区重点项目。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制度,监控预算执行过程,及时清理预算部门账户,将结余和无需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收回预算统筹使用,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健全财政支出决策机制,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加强对支出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安排超财力保障的项目,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打细算、精准保障。
三是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把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行为准则,贯穿于日常工作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推进依法理财进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颗粒归仓、足额入库。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支持教育、民政、医疗、民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各项收入,保障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优先安排 “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促进预算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发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不动摇,“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不走样。进一步完善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预算绩效评价,对重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绩效全方位评估,提高财政资金质效。
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责,为实现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