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对龙凤区委宣传部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龙凤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受理截止于2026年4月27日。
接访地址:龙凤区政府办公楼457办公室。
信访联系电话:19804594911,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
寄信地址:龙凤区政府办公楼457办公室,邮政编码163711
特此公告。

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6年4月1日


